在法治长春建设十件实事工作中,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,以打造整洁城市、建设幸福长春为目标,多措并举,依法整治非法广告,从根本上解决了非法广告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疾。
到目前为止,我国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,许多管理和执法工作缺少法律依据,特别是对张贴、涂写非法广告缺少法律手段。为此,市市容环卫局积极启动地方立法,起草制定了《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》,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予以颁布,既规范了合法户外广告的设置,又为打击非法广告提供了法律手段。
在对非法广告的违法当事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,市市容环卫局积极探索源头打击。经过充分调研后,请求市委政法委给予支持,帮助协调公、检、法机关,依法形成了打击非法广告的司法指导意见。对事实认定、证据采用和法律适用进行统一,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,对违法当事人由公安机关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,情节特别严重的,予以刑事拘留,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对利用非法广告制贩假证件的窝点进行重点打击,严格追究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。
两年来,全市先后破获制假贩假案件224起,打掉窝点15处,打处人犯185人。其中,治安拘留67人,刑事拘留70人;教育训诫48人。从源头上加大了对非法广告的防范力度,有效限制了非法广告的传播和蔓延。